偶然聽到朋友說孕婦搭計程車有補助,

天啊!我居然聽都沒聽過,立刻上網google下相關資訊,

這項福利果然是真的,單趟補助200元,超過部分自行支付,共補助20趟,所以就有4000元乘車券的補助!也是不無小補啦!

但是網路上也找到一些計程車似乎不買單的負面新聞,

總之,善用社會福利,但不要浪費政府美意就是了!

話說之前不曉得這項福利,都自費搭計程車@@

有興趣可以上新北市社會局查詢喔!

新北市社會局

http://www.sw.ntpc.gov.tw/content/?parent_id=10606

好孕啟程幸福樂活一車資補貼

  • 相關內如:

一、補貼對象:設籍本市之孕婦或孕婦為外國籍者(含大陸人士)其配偶須設籍本市,並符合下列資格之ㄧ者:

(一)依社會救助法審核認定為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

(二)經稅捐稽徵機關核定之申請人及配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合計未達新臺幣一百五十萬元整。

(三)其他經評估有需求者。

二、補貼標準:市民分娩前提出申請經審核通過發給乘車券,持乘車券搭乘指定車隊往返產檢醫療院所,每趟次最高補貼新臺幣200元,最高以產檢20趟次為限。

  • 承辦單位:

主辦單位:社會局社區發展與婦女福利科

承辦人員:陳佳欣、吳紫涵

聯絡電話:本市境內1999(02)2960-345636363857

傳真:(02)8965-0420

Emai1:al7070@ms.ntpc.gov.twal0325@ms.ntpc.gov.tw

  •  應備證件

申請人應自行檢附之文件:

一、新北市政府「好孕啟程 幸福樂活」車資補貼申請表。

二、產檢證明(孕婦健康手冊或診斷證明)。

三、居留證影本(申請人為外籍配偶時)

系統代為查調,申請人免自行檢附之文件:(請於申請表勾選同意代為查調)

一、申請人全戶最近3個月戶籍謄本正本1份。

二、申請人及配偶「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各類所得資料清單」。

註:『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總額之認定,係依國稅局已完成財稅核定發單作業之表訂時程辦理,如以106年好孕專車車資補貼申請案為例,若您是自行向稅捐稽徵機關申請財稅,您必須檢附104年之財稅核定資料,若您授權審核機關代為查調,審核機關將查調您104年的財稅資料。

  • 申請方式:向本市境內各區公所掛號郵寄或親送申請。
  • 交付方式:掛號遞送
  • 處理期限:總期限7天(區公所7天)
  •  備註欄:
    合約車隊聯絡電話

()台灣大車隊:手機撥叫電話55688或市話直撥叫車專線405-88-888 接通後按「3」語音叫車服務、按「9」專人服務、按「8」其他查詢服務、按「0」重聽服務

()大都會衛星車隊:手機直撥55178或市話撥(02)4499-993 後按[9]

()龍星車隊(大愛、婦協、泛亞、城市):電話直撥405-55899按「3 」或手機直撥55899 按「3

()大豐衛星車隊:電話直撥(02)2918-3000或手機直撥55100

()優良衛星車隊: 電話直撥(02)449-9988或手機直551788

()藍天使衛星車隊:電話直撥(02)2336-1313

()皇冠大車隊:市話直撥4128-333或手機直撥5510按「9」。

()祥發衛星聯合大車隊:孕婦叫車專線:(02)4128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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